资质服务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平台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政策动态
福建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
发表于 2021-12-10 浏览:
文章导读: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城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交通与建设局,福建自贸区福州、...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经研究,现将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上述四类资质证书统一延期后的有效期,可以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厅官网(http://zjt.fujian.gov.cn/)按照路径“首页>办事服务>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资质审批部门不再受理上述四类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申请事项。

  四、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级资质审批部门要及时做好所在地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与省厅官网“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和更新工作。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另有规定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办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9日



建筑工程资质新办,增项,升级,技工证、特种证、职称证、招标采购信息发布等请登录大连资质网www.dalianzizhi.com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大连自贸片区十五条新政促进建筑业和建筑产业
下一篇:辽宁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热点资讯
联系我们

大连资质网
联系人:王先生
热线:1300-9444-678
QQ:2305577400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华南广场

Copyright © 2019-2023 www.dalianzizhi.com 辽ICP备2021000767号-1
 
滕州市远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1300-9444-678